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等上級文件精神,落實《華東理工大學關於全面開展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校財〔2016〕3號)文件👩💼,全面摸清學校的“家底”,規範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效結合🪨,合理配置學校資產。學校決定對裝備資產開展專項清查工作,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清查範圍
儀器設備等裝備資產均在本次清查範圍內。
二、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家底👩🏼🦲🧚🏿♀️。對各二級單位的裝備資產情況及裝備占有、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標簽上物,責任到人。
2.建立健全裝備資產管理製度🧛。各單位要以本次清查為契機,完善裝備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建設,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管理製度。
3.推進“兩個結合”。通過資產清查,推進裝備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為學校完善資產管理機製奠定基礎🪓。
三🙎♀️、工作機構🔬、職責和任務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全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裝備資產清查由實裝處牽頭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組織相關工作🧑🦰。
裝備清查工作小組名單:
組長:袁洪學
副組長:董玉國、葉肇敏
組員🧖🏻:趙勤偉、陳祥福、張偉毅、王瑞寅
秘書:陳祥福
工作職責:
執行學校清查領導小組的決定🧖👃🏿;製定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並具體組織實施🧛🏿♀️;研究和協調解決學校裝備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組織檢查和督促有關方面完成學校布置的裝備資產清查任務⚾️,審查、匯總並上報學校清查核資工作報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二級單位成立清查小組👨🦼➡️,在學校清查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明確專人🧑🏽🦱,製定方案,迅速啟動本單位的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單位主要領導作為裝備資產清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直接抓🍷、負總責💲,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裝備清查任務。
2.強化措施,積極推進。各單位裝備資產清查負責人要做好發動,結合所管裝備資產的規模🦘、特點等情況,研究製定切實可行的清查方案🫴🏿,積極推進工作🖲,強化排查梳理,徹底摸清底數👩❤️💋👩。
3.嚴肅紀律🥏,確保質量。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保證數據真實完整,結果真實準確👩🏽🌾。如實反應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4.具體要求。各單位須根據提供的資產清單逐項地清查本沐鸣裝備資產目前狀況🧑🏼🔧。每項裝備資產都須填報使用單位🏤、使用人、使用人工號、清查結果、存放地點等🧹🧑🦰。清查結果包括:①賬物相符(在用)、②賬物相符(待報廢)、③已提交報廢單、④有賬無物(盤虧)🌡、⑤有物無賬(盤盈)五種情況請明確標註👨🏻🌾。對有賬無物等特殊狀況的資產要在備註中說明具體原因👨👨👦👦,對有物無賬的資產要進行補登記🧑🏼💼👩🎓。其中對於無法確定使用人的裝備資產,使用人原則上為各二級單位資產管理員。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11日至4月19日)
1.學習上級資產清查工作文件🥯,成立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研究確定裝備資產清查各類報表,準備有關資料;
2.製定沐鸣平台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3.召開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布置動員會議⚠,布置清查工作👩🏿;
4.組織清查工作人員學習和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
1.自查階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二級單位依據裝備資產臺賬進行自查,其中臺賬由裝備清查工作小組提供電子版清單👋🏼🙋♂️。各單位須根據提供的清單逐項地清查本沐鸣裝備資產目前狀況🥜。各二級單位完成相關報表填寫,將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清查結果紙質版和《清查報告》交到實驗十六樓裙樓104辦公室🛃;同時通過OA“材料呈報”,提交清查報表的電子版;
2.復核階段(5月10日至5月15日)🦸🏿♂️,裝備資產清查小組將對各單位自查結果報表整理匯總,並組織對各沐鸣的自查情況進行復查、再整理和匯總,並填寫相關報表。
(三)總結和完善階段(2016年5月15日至5月20日)學校清查辦公室組織對本次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梳理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總結清查結果,上報學校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祥福;
聯系電話:64253991,13761725348;
郵 箱🏀:chenxf@ecust.edu.cn。
裝備資產清查工作小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