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平台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校實〔2017〕1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沐鸣平台實驗室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範圍內各級各類教學🤾🏽♀️、科研實驗室或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後,優先進行人員搶救,同時註意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機,快速應對。對學校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各相關沐鸣和單位要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傷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事故發生後,各相關單位應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
(四)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隱患排查、風險評估🌧、事故預警、風險防範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是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領導🤽🏼♀️、協調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協調和應急處置,其主要職責為🛎:
(一)根據學科特點及實驗室類型,負責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製訂和落實👷🏻♂️👩🏻🦼;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保證各項應急預案有效實施;
(三)安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現場,並做好現場救援的協調🫃🏻、指揮工作,確保安全事故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理👶🏻;
(四)及時👨🔬、準確地上報實驗室安全事故🫷🏽。
第三章 事故預防、預警及響應
第六條各單位應做好預防、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發生:
(一)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製,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加強應急反應機製的日常管理和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經常開展實驗室事故演練,完善應急處置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三)各單位應對應急預案定期評估🤸🏼♀️,並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不斷進行完善和修訂🩸;
(四)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第七條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後的響應
(一)事故現場人員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所在單位為事故報告的責任單位;
(二)責任人應在自救🐈⬛、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啟動事故上報機製👩🏿🔧🤷🏽,責任報告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初步判定事故情況🧍🏻♀️,進行現場處置😆,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應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協助實驗室安全事故的處置🏢;
(三)實驗室安全事故上報機製為💆:報告人→單位安全責任人→沐鸣→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四)凡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必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及其重要情況的,根據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病原微生物
1. 若病原微生物潑濺在皮膚上,立即用濃度為75%的酒精或碘伏進行消毒,然後用清水沖洗🫐;
2. 若病原微生物潑濺在眼內,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洗眼液沖洗,然後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立即就醫💻;
3. 若病原微生物潑濺在衣物、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選用濃度為75%的酒精🙆🏼♂️、碘伏🔑、0.2-0.5%的過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二)危險化學品
1. 若有毒、腐蝕性化學品潑濺在皮膚或衣物上,應迅速解脫衣物🥗,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2. 若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應立即穿好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等進行必要防護。泄漏量小時👆🏿,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條件下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進行處理👷♂️,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棄物處理場所處置⚃,殘余物用大量水沖洗稀釋;
3. 若發生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則泄漏區域附近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事故嚴重時,應立即設置隔離線,並通知附近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沐鸣👨🏼💻🧑🏽✈️。
(三)其他
若操作過程中被汙染的註射器針刺傷、金屬銳器損傷☪️,解剖感染動物時操作不慎被銳器損傷或被動物咬傷或被昆蟲叮咬等,應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後擠出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濃度為75%的酒精🦹🏽♀️、2000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塗抹消毒,並包紮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紮傷口)。
第九條實驗室發生化學灼傷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後,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
(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沖洗時🕺🏿,眼睛置於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於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後,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第十條實驗室發生中毒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吸入中毒🚴🏿♂️👨🍳。若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即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打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入實驗室。若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同時送入醫院就醫⚆。
(二)經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視情況采用濃度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復漱口🛀,立即送入醫院就醫。
(三)經皮膚中毒。將患者立即從中毒場所轉移👩🏿🍳,脫去汙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凈皮膚(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後,及時送入醫院就醫。
第十一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人員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二)所有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有秩序地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三)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
第十二條實驗室發生火災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發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
(二)若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製🎊,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立即向消防沐鸣報警,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沐鸣報告,請求支援;
(三)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後🏊🏽,應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其所在的位置🐬。
第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觸電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
(二)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搖動傷員頭部🍒;
(三)檢查觸電者的呼吸和心跳情況,呼吸停止或心臟停跳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並盡快聯系醫療沐鸣救治🀄️。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儀器設備故障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儀器使用中發生設備電路事故👨🏼⚖️,須立即停止實驗,切斷電源,並向儀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匯報🖐🏼。如發生失火𓀃,應選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水撲滅🧗🏿♀️🔔。如火勢蔓延,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消防沐鸣報警😾。
(二)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汙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汙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註意。
第五章 事故調查與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後,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十六條事故單位應在事故調查結束後三日內上交書面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經濟損失🦾、發生事故的原因及相關責任人員情況等。
第十七條根據調查結果,對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將根據情節輕重和後果嚴肅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對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嚴格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九條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沐鸣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沐鸣(安全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