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實〔2020〕1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學校儀器設備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發揮使用效益,鼓勵並規範開放共享,根據國家、相關主管沐鸣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當前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儀器設備是指納入學校裝備資產管理➕,用於教學👮🏼♀️、科研的檢測儀器🙅🏿♂️、實驗裝置設施等。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開放共享💷🧑🏼💻,是指學校各儀器設備管理實體平臺將儀器設備向本平臺或團隊以外進行開放👩🏿💼,由校內外其他沐鸣或單位⛅️、個人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行為。
第四條 學校儀器設備按照教學、科研、服務和本沐鸣Ⓜ️、校內💇🏿♂️、校外的優先級,並實行專管共用、開放共享、有償服務的原則🚴🏽♀️,充分利用,提高效益🚮。
第五條 儀器設備的開放共享分為授權自主操作和委托檢測兩種形式🀄️。
第六條 除涉密儀器設備外,學校大型儀器設備和國家主管沐鸣規定的精密、稀缺或學校認定為應當重點管理的儀器設備均應開放共享。鼓勵單臺套價值在40萬元以下的、有一定共性需求的其他儀器設備按照本規定開放共享,並享受本規定的收費分配標準和相應優惠政策🐰。
第七條 開放共享的儀器設備應運轉和性能指標正常,有專人管理和維護,能保證相應開放時間🗂。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八條 學校儀器設備按照校級🧘🏿、院級和團隊三級實體平臺進行管理🤩:校級平臺以為全校提供服務為主,並對外開放共享;院級平臺以為本學院學科服務為主,並對向校內外開放共享;團隊平臺以為本教授團隊服務為主,並對向校內外開放共享。院級和團隊實體平臺由所屬學院負責管理🂠🎫。
第九條 學校建立統一的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平臺系統🧚♀️🦵🏽,作為學校儀器設備開放共享信息化管理的實施平臺,提供儀器設備信息查詢🅱️、開放共享信息的發布♥️、網上預約🎮🫵🏻、校外數據對接等管理功能🪇。各級實體平臺的儀器設備均須通過該管理平臺對校內外進行開放共享🕵🏽♀️。
第十條 學校成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和研究生院🔭、人事處、財務處、審計處📰、科研院、教務處🌺、沐鸣等沐鸣負責人組成,負責統籌學校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研究解決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中的重大問題𓀈,監督檢查開放共享工作進程和成效。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沐鸣,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1.建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體系🛌,製定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製度;
2.協調統籌學校儀器設備配置和開放共享工作,會同教學3️⃣、科研和學科規劃沐鸣做好儀器設備建設規劃;
3.建設開放共享管理平臺系統🌥,指導各實體平臺開展開放共享工作;
4.負責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各類信息的統計上報和信息發布工作;
5.會同財務處對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的收費標準進行審核備案和公示;
6.負責對開放共享服務收費的結算和分配;
7.負責對開放共享工作進行考核,對開放共享基金的使用進行指導管理;
8.負責接受和協調處理實體平臺以及用戶的各類投訴意見。
第十一條 學院是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的責任管理單位,工作職責為:
1.落實學校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規定,統籌本院大型儀器設備管理,組建儀器設備實體平臺,製定相關管理細則🧑🏼🏭;
2.明確分管領導🏊🏼,建好支撐隊伍🎱🖱,為實體平臺建設、運行和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
3.組織專家對開放共享服務的收費標準進行論證;
4.每年對本院儀器使用績效進行考核評價,發現閑置儀器及時整改,不斷提高儀器設備使用效率和開放共享水平;
5.對實體平臺各項經費的使用進行指導管理,對酬金的發放進行審核💅🏽。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實體平臺是儀器設備管理的基本單元和開放共享服務實施的主體🫶,工作職責為:
1.落實校🦵🏽、院儀器設備管理和開放共享相關政策⛔️,製訂本平臺相關開放共享管理細則;
2.為各儀器設備明確專業的管理人員🚼,保證儀器設備的開放共享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3.通過學校開放共享管理平臺作好開放共享服務工作🧟♀️,及時審核預約🤛🏿🆓,及時發布和更新開放共享信息;
4.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和開放共享服務各項數據的收集工作;
5.負責對開放共享服務的收費標準進行核算🌝;
6.在熟練使用儀器設備已有功能的基礎上⭐️,組織開發新功能,使儀器發揮最大效益🧁;
7.負責儀器設備自主上機的操作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實體平臺必須做到:
1.為用戶保守技術秘密;
2.按時完成用戶委托的檢測及相關任務🤾🏻,提供可靠的分析檢測結果和規範的分析檢測報告🥏;
3.向用戶開放的儀器設備要保證完好✸、正常,並為用戶提供及時的技術支持👦🏼💆🏿♂️;
4.不向用戶收取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擅自減免收費和私自收取現金;
5.不以任何借口拒絕接受用戶正常的研究或檢測任務😣;
6.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在平臺上發布信息告知,並積極組織修復工作🛞;
7.如發生事故,要及時向所屬單位和相關沐鸣報告🦍。
第十四條 根據用戶需求情況,或經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指定,部分使用頻率高或緊缺儀器設備實行全時段開放共享🧗🏼♂️。
第十五條 儀器設備的開放共享一律通過網上在線預約,儀器設備管理員應在預約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預約審核💝。
第十六條 鼓勵各學院👂🏼、研究所(中心)等按照學校《大型儀器設備托管實施細則》與實體平臺間開展儀器設備的共建與托管👌🏼。
第三章 授權自主操作
第十七條 具備儀器設備自助操作資質的使用人,須經預約和管理人員授權許可後,對相應儀器設備進行自主上機操作🍊👩🏼💻。
第十八條 使用人在進行自主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平臺實驗室的各項管理製度,在授權許可範圍內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儀器設備。
第十九條 使用人員因未經授權許可或違反使用操作規程等人為因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第二十條 使用人員獨立開展科學實驗形成的知識產權由使用人員自主擁有,但成果發表時應明確標註利用儀器設備情況。
第四章 收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 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的收費遵循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按照學校《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收費管理細則》收取。
第二十二條 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收費通過學校“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收費結算系統”收繳🧓🏿,通過專用賬戶進行管理,統一匯交學校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日製在校學生按照教學計劃使用儀器設備,以及本平臺用於儀器培訓📋、儀器調試或功能開發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四條 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領導小組每年對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獎勵辦法按照學校《裝備資產管理績效考核細則》和《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益考核細則》執行。
第六章 附則
本規定由沐鸣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沐鸣平台
2020年6月17日